急求助:关于E-Visa的问题

2009-07-18 · 1845 阅读
本帖最后由 -V、夏 于 18-7-2009 19:13 编辑

本人申请的一个E-Visa ,有效时间是从5月的20号到7月的22号。

性质是 Double Journey.

我的第一次入境是在5月22号。然后于6月21号出境。

第2次入境是在7月4号入境,是不是我在7月22号前必须要离开新加坡

还是你从7月4号开始算起,可以再新加坡呆30天。

入境的时候,移民厅的盖章上面写着是Remain in singapore for thirty days for

social visit only for date shown above. 盖章上的日期是7月4号。

<也就是说是到8月3号离开新加坡>。

请问那个才事正确的?

如果我续签一个月成功,我需要在这次的30天规定呆的时间到了以后, 还要出境吗??

很急啊, 希望知道的人,能帮我解决下,谢谢大家的帮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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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5 个

-V、夏 LV5

发表于 18-7-2009 19:13:29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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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道的请帮下我,谢谢大家

木杉 LV5

发表于 18-7-2009 20:07:38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visa上会有写14天还是30天~~~~~~~~

bax LV15

发表于 18-7-2009 20:26:58 | 显示全部楼层

写的很清楚30天了!



QQ: 28544901
www.canesg.com

四号客栈. LV4

发表于 18-7-2009 20:56:17 | 显示全部楼层

30天.根据你入境时,移民官给你盖得那个戳算..也就是7月4号往后30天.
E-VISA
5月的20号到7月的22号
是你在这个时间段可以多次往返..

-V、夏 LV5

发表于 18-7-2009 21:10:51 | 显示全部楼层

谢谢大家帮忙 !非常感激。这些对我很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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