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175 个

tommy~love LV11

发表于 14-9-2010 21:22:40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8# 夜清晨


    对谢谢你哈哈

tommy~love LV11

发表于 14-9-2010 21:23:11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回复 69# 北萧峰


    呵呵

shine0808 LV5

发表于 14-9-2010 23:05:07 | 显示全部楼层

呵呵  你要很幸福哈  给那些只嫁钱的人看看

495132 LV14

发表于 14-9-2010 23:28:4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66# bostonivy09

我非常肯定。私人房产不说,ZF组屋绝对不可以。
不是PR的话,万一男人死了,女人有继承权,但是只可以卖,不可以拥有。
万一有小孩,住哪里去?

tommy~love LV11

发表于 14-9-2010 23:29:04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3# shine0808


   呵呵

晓林 LV5

发表于 14-9-2010 23:31:20 | 显示全部楼层

她的PR,五年内很难,但一直在新,她会拿到的,等有了两三个孩子。。。但这样的日子。。。。。。

tommy~love LV11

发表于 14-9-2010 23:35:59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4# 495132


    呵呵想得太远了吧

tommy~love LV11

发表于 14-9-2010 23:42:2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tommy~love 于 18-9-2010 22:45 编辑

回复 76# 晓林

晓林 LV5

发表于 14-9-2010 23:52:54 | 显示全部楼层

相信你的能力。但没有PR,你在新很难找到工作。 社会上的困难不可怕,就怕内部的。。。。好好走吧

495132 LV14

发表于 14-9-2010 23:57:15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复 78# tommy~love


    你现在是被爱情冲昏了头了。
大家没有说你不好,也都在祝福你。
但是跨国婚姻不是你一厢情愿的想当然而。
你有能力有才华也得要人家给你机会做。
他要是什么都不能给你申请,你咋办?
还有就是生活细节的问题也要考虑。
你的性格好强是你自己说的,能忍受吗?

2方面你考虑,第一是你合法都留在新加坡的身份问题
第2就是我建议你们先同居一段时间,起码几个月。
反正你们都那么热恋了,该发生的事情都也应该发生了吧。。。。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