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37 个

冏冏有神 LV17

发表于 2-9-2011 15:00:31 | 显示全部楼层

新加坡人也要讲法律!!也是不可以为所欲为的!!这些法律不是定给中国人的!!我也相信新加坡的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也是人人平等的!! 要是有谁说“我是火星人,我不怕你地球人告!”,你是不需要太激动的!!表要一有纠纷就上升到中国人的高度的!!自己跑去 MOM 找个官员咨询一下,免费的!!

17600850 LV9

发表于 2-9-2011 16:49:23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生气归生气。要怎样做,你得把后果想清楚。公司每月给进帐2000,公司有证据. 你每月还700,你又什么证据给政府看,公司没给你开收据吧。就算你就拿合同来讲,公司讲给你涨薪水了到2000了。除非你有新证据。
就算人力部那边认可你的要求,他也是协商你老板还你钱,而且这个过程是相当漫长,到时候人力部会发你另外一张准证,每天去人力部报到,不可以找正式的工作。如果你缺钱用,可以在那边等有没有老板请你去做几天的临时工。
等到调查结束,无论你输赢,换来的结果是永远不可以在以工作准证得身份在新加坡工作。因为把话说得最好听,你也是有共谋欺骗政府的嫌疑。
政府也不会因为老板是新加坡人会偏袒他,他那样说是吓唬你,给自己壮胆而已。可是话说回来,政府处罚的他多重,你除了心理爽一点,能得到什么好处。
对,我们是弱势,交了大把中介费,有自己的苦衷,这只能赚同情,不能拿来当理由讲。如果刚来新加坡,你去投诉,没问题,你在国内不知道新加坡的规定。 可是来了都10个月了,你是事实上的共谋了。


好好想清楚,冲动不解决问题。


点评

这边貌似都说完了,祝楼主好运!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9-2011 18:04
+1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2-9-2011 17:10

肌肉公社 LV0

发表于 2-9-2011 22:47:34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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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gorinokoyuki LV2

发表于 3-9-2011 03:26:34 | 显示全部楼层

yida31 发表于 2-9-2011 15:16
富兰克林-罗斯福说过,人生来有四大自由:

第一是在全世界任何地方发表言论和表达意见的自由;

谢谢您的体恤!也谢谢大家!正是如您所说,不管是什么身份的人,相信都是在同一个点上看问题,很感谢您给的意见!有些人是因为自己站到火星上,所以才会说出“哗众取宠”这样的火星话!首先就是心态的问题!不怕有什么“嫌”!只是按心里的感受有感而发!不是只有那些有同样遭遇的人才煽情, 办法有用没有,安慰鼓励帮不帮得上忙,这都是大家的仁者之心!煽情也好,真心也罢!对我来说这些绝对不是P!!我都当作是在帮我的忙,再次谢过了

samsoner LV9

发表于 3-9-2011 14:38:48 | 显示全部楼层

应该先找到工作后再说不干.

shearmanlee LV8

发表于 3-9-2011 17:04:16 | 显示全部楼层

同情楼主,忍一时风平浪静,退一步海阔天空。

你是不是在做工的时候也有喜欢争道理或者喜欢和老伴顶撞的习惯呢? 如果是就改了再找工作吧。

弱势变为强势是一个非常缓慢的过程,我们没有捷径。

emmer LV9

发表于 3-9-2011 22:35:27 | 显示全部楼层

nagorinokoyuki 发表于 2-9-2011 14:09
县官:谢谢你的回复,但是你说这是两个人一起作假的纠纷,不是中国和新加坡之间的事情,不要煽动!此话怎讲呢!!  ...

无论你怎么修饰。。。作假就是作假。

多看看前面的建议把。他怎么说是他的事情,你怎么想是你的事情。

晓林说的再对也没有了。就是2个作假的人的纠纷。和国籍没关系。。

愤怒的麻雀 LV4

发表于 9-9-2011 12:30:04 | 显示全部楼层

楼主,看你现在的情况,不知道你老公现在如何,还在新加坡不在,我有一个朋友在新开饭店,正缺一个这样的人手,如果有需要的话,可以一起讨论讨论这些。
有想法的话留下你的联系方式或者qq之类的,到时候可以联系你。

pingping315 LV5

发表于 9-9-2011 13:28:12 | 显示全部楼层

愤怒的麻雀 发表于 9-9-2011 12:30
楼主,看你现在的情况,不知道你老公现在如何,还在新加坡不在,我有一个朋友在新开饭店,正缺一个这样的人 ...

哇塞楼上的人  心肠好好哦 !

sgchinesek LV5

发表于 9-9-2011 13:40:55 | 显示全部楼层

好人,帮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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