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102 个

晓林 LV5

发表于 4-4-2012 08:06:10 | 显示全部楼层

很同意晒晒这个帖子,这一点我们相同。
前面和你说了,pr等久就有,这不要像你小时候那样,拿不到糖果,喊着要死,爸妈就给了。。。现在喊着拿不到pr就走人,可吓不到ica。。。。再说,你要真能在澳洲待得下来,也不会来新加坡了,有些话大家不挑明还好看些。。。

点评

不是认真不认真的事儿,他喜欢把大便往别人身上丢,结果脏了自己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4-4-2012 17:53
晓林:认真你就输了。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4-4-2012 15:16

shenyu263 LV11

发表于 4-4-2012 09:09:2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晓林 发表于 4-4-2012 08:06
很同意晒晒这个帖子,这一点我们相同。
前面和你说了,pr等久就有,这不要像你小时候那样,拿不到糖果,喊 ...

你前面和我说了? 请你仔细看看你回复的前后顺序,是不是你先放屁的?有人在那讥讽刮刮叫么?好像是你小时候是这样吧。其次,也请你好好看看我的回复,我不是回不去澳洲,我是澳洲PR,我为了老婆留在新加坡,请你不要以你主观思维来断定别人,更不要去下结论,你在新加坡这么久了这点礼貌都没学会,不知道是不是素质的问题,我说这里申请不下来就去别的地方,我还真可以去,不像你,在这里只会动嘴皮子,如果你是男人,那你像个娘们,如果你是女人,那请你自重。

shenyu263 LV11

发表于 4-4-2012 09: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晓林 发表于 4-4-2012 08:06
很同意晒晒这个帖子,这一点我们相同。
前面和你说了,pr等久就有,这不要像你小时候那样,拿不到糖果,喊 ...

噢对,有些话还是挑明比较好,我不像你话里带刺儿,暗地里伤人,我的想法感情都露在外面,想什么也就写出来,没觉得不妥,人和人不同,或者说人和你这种牲畜不同,成了外国人就开始藐视中国人,这个看不惯那个看不妥。

janpp LV5

发表于 4-4-2012 09:32:2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janpp 于 4-4-2012 09:33 编辑

大家不要斗嘴啦,很费时间的!顺便给lz一点经验借鉴。我之前也是悲剧过,然后发了一封又长又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的邮件给ICA要求上诉。信里面详细阐述了为什么我一定要留在新加坡的原因,同时表明我的个人条件有进步,比如涨工资了。之后他们回复我要我把最新的工资单扫描给他们,让我等消息。这样一等就等了一年。

一年以后,我又升职加薪了,同时老公找到工作了。我觉得条件有加分很多,于是又发了一封信提醒移民局以上信息,结果这封邮件发了不到两个礼拜,就收到电话说过了。

综上,我个人觉得,移民局拒你一定是因为你有什么硬伤,时间,薪水,出身(是否本地学历)都是考量的因素。所以如果你要上诉,最好是基于以上因素有大幅提高的基础上,不然上诉也是要败的。移民局还算人性化,并不是一定照本宣科,比如我申诉的时候并没有议员帮我写什么东西,只是光杆司令一枚,自己去请求上诉而已。

总的来说,lz条件不错,完全是可以拿到的,真的只是时间问题而已,所以加油哦!

minieyes LV6

发表于 4-4-2012 09:32:30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么短时间就拒的基本都是硬件出现了问题,比如在新时间短,工资也没有很高,澳洲pr也对你也不利,上诉没有用,建议等一年再申请。

点评

恩,谢谢建议,目前看来是,还是不上诉了,等等,顺便还要说服老婆去澳洲,申请PR就是为了稳定,结婚了就想有个家,不想漂着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4-4-2012 09:38

偏爱体力活儿 LV9

发表于 4-4-2012 09:37:59 | 显示全部楼层

你的澳洲PR对申请这里的PR不是什么好事,条件可以了,据这么快是不是问题在这个上面?

点评

也不知道啊,移民局没给理由,也没说什么时候可以再申请,等着只能,他们如果给出具体明细,这样有条件的去申请,双方都省事儿. 多谢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4-4-2012 09:44

晓林 LV5

发表于 4-4-2012 09:59:46 | 显示全部楼层

这就对了,哭闹没有用,恐吓也没有用,来到哪里就要遵从哪里的条规。。。。

nye911 LV7

发表于 4-4-2012 10: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shenyu263 发表于 4-4-2012 09:09
你前面和我说了? 请你仔细看看你回复的前后顺序,是不是你先放屁的?有人在那讥讽刮刮叫么?好像是你小时 ...

你是澳洲PR。 不是把老婆带去澳洲 ??? 求IC 证明。

点评

哥们儿, 老婆是国内毕业的汉语老师, 去澳洲没法用英语教课啊, 所以没工作, 在新加坡好歹我们俩都有工作, 家家有本难念的经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4-4-2012 10:10

robertKK LV5

发表于 4-4-2012 10:08:38 | 显示全部楼层

shenyu263 发表于 4-4-2012 09:11
噢对,有些话还是挑明比较好,我不像你话里带刺儿,暗地里伤人,我的想法感情都露在外面,想什么也就写出 ...

晓琳这个人挺恶心的,见不得别人好。说话总是酸溜溜的,别在意

点评

就是,无缘无故地,他连着发了两条都没理他,没完没了,非逼我出口骂他  详情 回复 发表于 4-4-2012 10:11

shenyu263 LV11

发表于 4-4-2012 10:08:4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shenyu263 于 4-4-2012 10:13 编辑
晓林 发表于 4-4-2012 09:59
这就对了,哭闹没有用,恐吓也没有用,来到哪里就要遵从哪里的条规。。。。 ...

真好笑, 你还真是弱智, 我自始至终说过要恐吓? 什么都是你在说, 现在你又开始装大尾巴狼? 条规是人定的, 不合理之处当然可以说, 更何况是刚被拒, 愤慨一下关你个SX屁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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