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共 149 个

yixiaoerguo LV4

发表于 8-4-2013 23:10:28 | 显示全部楼层

蒲公英的落寞 发表于 8-4-2013 23:01
请问你是哪里人?
我发的这个是被告的辩解,这件事情到底是怎样得谁都不知道,不能听一面之词就下结论吧 ...

对不起!我误会你了,以为你是那个唐大姐。不好意思!
你说得很对,不该听一面之词,所以我需要那个大姐自己出来澄清事实。至今我的物证人证都在的,不怕她不认帐。

南雨北雪 LV5

发表于 8-4-2013 23:17:1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本帖最后由 南雨北雪 于 8-4-2013 23:24 编辑

我的看法:之所以开始不想评论,就是因为 只有一面之词,没有听到对方的声音。 现在的情况我觉得双方都有错。做的质量不好应该是事实, lz 抱怨也可以理解, 但是工钱从100元减到70元,应该是双方达成一个平衡点。双方就互不相欠了。后面的发帖就有点只强调自己的利益了。大家出门在外都不容易,希望能互相体谅,多些包容。我赞成这句话:帮别人就是帮自己。给你们双方的忠告:
唐大姐家政 : 我到觉得此次曝光未必是坏事,看你从哪个角度去看待这件事情。 希望以后做家政多认真点,事前把要做的事情说清楚,宁可多做一点,也不要少做,多做一点工作累不死人的,反而会留个好名声、好信誉,何愁没有生意?谨记!坏事可以变成好事。以后也许你会感谢这个帖子也说不定。
LZ :  生气、愤怒都可以理解,但是事先讲得再清楚一些,出了问题多一些沟通,也许不至于搞到这么不愉快,况且工钱也减了30%, 应该也查不多了吧? 把对方说成是强盗+骗子有点过了。 得饶人处且饶人,对大家都有好处。
既然已经曝光,无论对双方还是对坛里的看客都是一个警戒,也是个教训。 汲取教训吧,希望不要再发生类似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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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xiaoerguo LV4

发表于 8-4-2013 23:22:23 | 显示全部楼层

南雨北雪 发表于 8-4-2013 23:17
我的看法:之所以开始不想评论,就是因为 只有一面之词,没有听到对方的声音。 现在的情况我觉得双方都有错 ...

谢谢你的劝告,我定当吸取教训。发帖揭发只是不愿意别的同胞受害而已。

yixiaoerguo LV4

发表于 8-4-2013 23:30:57 | 显示全部楼层

yixiaoerguo 发表于 8-4-2013 22:50
lz2个人8只眼睛在看,没错,是坐在婴儿手推车里来的。确定,保证,100%,别怀疑! ...

我原先猜可能是4、5岁,不过现在那个做家政的自己说是3岁。

南雨北雪 LV5

发表于 8-4-2013 23:37:46 | 显示全部楼层

yixiaoerguo 发表于 8-4-2013 23:22
谢谢你的劝告,我定当吸取教训。发帖揭发只是不愿意别的同胞受害而已。
...

也希望能像你的网名一样 : 一笑而过。(讲这个事情可以,最好不要再讲强盗+骗子了)

木博士 LV0

发表于 8-4-2013 23:43: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老鼠爱小米 LV9

发表于 8-4-2013 23:46:30 | 显示全部楼层

算了吧,各让一步,大家都不容易的.

南雨北雪 LV5

发表于 8-4-2013 23:52:32 | 显示全部楼层

本帖最后由 南雨北雪 于 9-4-2013 00:05 编辑
木博士 发表于 8-4-2013 23:43
整个家政过程沟通上存在一些问题,导致相互的不理解不信任,被称为强盗和骗子我感到伤感,但是拿到做工所得 ...

建议你把经常做得内容列成一个固定的表格,可以根据客人需要或选项来打勾选择,如有必要再增加一些注解,然后双方签字,就按照这个 list 去做和验收,这样总比公说公的理,婆说婆的理好吧?
我上面的帖子和本贴子相信对你也绝对有好处。我不偏袒任何人,但希望大家都好!

木博士 LV0

发表于 9-4-2013 00:02: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内容自动屏蔽

bixin01 LV6

发表于 9-4-2013 00:26: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我做一天工又受气又累,也没有100块呀。两小时就70也不少了吧,为啥扯到报警呢?而且既然说要报警,为什么后来不让警察来判好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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