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种问题需要declare 吗?请大家给建议。

ZP1085 LV6
2014-04-17 · 2166 阅读
在2011年, 在MRT station吃东西, 我被开罚单。当时LTA,发的第一封信,我没收到。第二封,我才收到。于是就去了 AXS机上,交了$30.这种情况算是犯法,填表PR表格,需要declare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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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共 4 个

晓林 LV5

发表于 17-4-2014 17:07:19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应该不用,但建议注释一下,ica看到你的事由,知道如何处理的。。。

毛小头 LV5

发表于 17-4-2014 17:10:43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和开车违章吃了张罚单是一样的吧,也要申报?

liqiqi LV5

发表于 17-4-2014 18:04:11 | 显示全部楼层

不用的,俺們當年還被罰了伊蚊滋生的$200塊,還是該申請啥照申請,都批准了,所以是沒有影響的,也不用特別去說明:)

good99 LV7

发表于 17-4-2014 18:20:50 | 显示全部楼层

30块算什么啊,没放固本也要30的
只有法庭判的,crimina才需要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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