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在国内委托购房

2014-10-26 · 1073 阅读
夫妻一公民一PR,是否可以在中国大使馆办理委托购房的公证书,委托国内的人购房呢。
版块:
投资理财
分类:
关注下面的标签,发现更多相似文章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回答|共 2 个

老鼠爱小米 LV9

发表于 26-10-2014 12:02:34 | 显示全部楼层

小狮租房
公民的那一方不给办理。

老鼠爱小米 LV9

发表于 26-10-2014 13:09:01 | 显示全部楼层

老鼠爱小米 发表于 26-10-2014 12:02
公民的那一方不给办理。

http://www.chinaembassy.org.sg/chn/lsqw/gzrz/t585132.htm   大使馆依据《维也纳领事关系公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公证程序规则》的有关规定,接受在新加坡的中国公民申请,办理公证事务。      申请人须具有中国国籍,且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申请人须本人来使馆办理,不得委托他人代办。如不能亲自前来,可在新加坡公证员律师处(NOTARY PUBLIC)办理相关公证书,并经新加坡法律学会(SINGAPORE ACADEMY OF LAW)认证后,再送到我馆办理认证。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会员

本版积分规则